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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山丹县焰中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8号
违法事实: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承装、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单位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2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2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