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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4〕11号)
2024-06-11 11:03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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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白银光达电力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11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涉嫌转包承装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金额:145,980.6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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