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处罚单位:白银光达电力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11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涉嫌转包承装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金额:145,980.6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