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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4〕13号)
2024-06-11 11:05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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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甘肃省山丹县建筑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13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电力设施活动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罚没金额:2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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