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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16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7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