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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金川镍都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17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8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