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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4〕20号)
2024-12-31 15:00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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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4〕20号

违法事实: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处罚依据:《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5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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