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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业务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2024-06-12 15:35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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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发电业务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提交时间:2024-6-7

答复:

您好!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以下发电业务可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 - 2 - 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

答复时间:2024-6-12

答复单位:资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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