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0〕126号)要求,围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甘发改能源〔2018〕337号)有关政策文件的原则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甘肃能源监管办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会同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工信厅、甘肃省住建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等政府部门共同成立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组,和地方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充分衔接沟通,结合甘肃实际制定《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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