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经查,以下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请有关单位务必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甘肃能源监管办提交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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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