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提醒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有效期即将届满企业申请延续的公告
2025-01-08 16:05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Aa

字体:
|
|


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经查,以下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请有关单位务必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甘肃能源监管办提交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电 话:0931-2954877

邮  箱:zzgzgsb@nea.gov.cn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邮  编:730070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单位名单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5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