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
景泰县鑫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单位)以一般程序方式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企业(单位)名称及许可事项如下:
1. 景泰县鑫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新申请;
2. 嘉峪关金耀发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新申请;
3. 陇南市武都区黄鹿坝电厂,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4. 酒泉市开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5. 中船风电(高台)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6.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本机构将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各企业(单位)颁发、送达许可证。
联 系 电 话:0931-2954878
监督投诉电话:0931-2954856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