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甘肃能源监管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能源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监管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公告决定以及工作进展等重要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生产、生活和科研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甘肃能源监管办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了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2 年,甘肃能源监管办主动公开信息469条。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甘肃能源监管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 0条。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甘肃能源监管办严格履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更新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甘肃能源监管办对门户网站板块设计和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庄重、简洁、务实和美观。门户网站按照信息安全等级开展防护工作,建立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受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主要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