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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2024年上半年发电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公告
2024-07-29 15:37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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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监能资质〔2024〕120号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和能源行业信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发电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未保持许可条件情况

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发布《2024年二季度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情况通报》,截至2024年6月底,甘肃省新增发电机组超期0台;发电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不满足兼任要求、不符合许可条件保持的168家(附件1)。

二、专项清理限期整改要求

各有关发电企业要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对相关负责人不满足兼任要求、不符合许可条件保持的进行自查。自查发现存在企业负责人缺失、任职资格不满足条件,或“人证分离”等情况的,应于2024年8月底前在系统中完成相关负责人的变更、补充及完善等工作,并将《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人员离职申请表》(附件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甘肃能源监管办。

三、常态化监管工作意见

各有关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许可条件保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密切关注“许可条件保持”模块,及时对动态调整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到期、发电机组到期、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等问题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甘肃能源监管办联系,确保依法合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

2024年上半年发电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发电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甘肃能源监管办将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的,应当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告”,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电话:0931-2954878

邮箱:neagsjgbzzglc@163.com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邮编:730070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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