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监能资质〔2024〕号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发电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发电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工作,甘肃能源监管办于8月29日印发《关于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的公告》(甘监能资质〔2024〕137号),责令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2家发电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甘肃山丹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发电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许可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第六条、第八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撤销甘肃山丹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发电企电力业务许可,公告期30日,公告期满被许可人无陈述和申辩的,我办将依法撤销电力业务许可。
电话:0931-2954878
邮箱:neagsjgbzzglc@163.com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邮编:730070
附件:发电企业许可条件未保持名单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