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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5〕8号)
2025-06-06 15:45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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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5〕8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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