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经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核实,截至目前,甘肃省218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人员兼任情况已不符合《管理办法》最新规定(附件2)。
请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管理办法》和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最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年7月)(附件3)等规定,集中开展对标调整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离)职,调整技术、技能人员兼任情况,确保符合许可条件保持最新规定。
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集中对标调整工作结束后,自2026年1月1日起,甘肃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pdf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2025版).pdf
联系电话:0931-2954877
邮 箱:neagsjgbzzglc@163.com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
邮 编:730070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