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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6〕3号)
2026-02-06 10:10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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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文县堡子坝德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6〕3号

违法事实:违反规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金额:410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2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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