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条件的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予以注销,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余热(余温)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豁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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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余热(余温)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豁免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机组形式 |
装机(MW) |
取证时间 |
调度关系 |
机组投产时间 |
发电上网消纳情况 |
1 |
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31111-00020 |
余热(余温)发电 |
6+12.5 |
2011-6-3 |
兰州地调 |
2010-12-31、2011-04-08 |
全部自用无余电上网 |
2 |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031115-00040 |
余热(余温)发电 |
9 |
2015-10-22 |
天水地调 |
2015-2-6 |
全部自用无余电上网 |
3 |
白银寿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031120-00018 |
余热(余温)发电 |
9 |
2020-10-20 |
白银地调 |
2020-6-9 |
全部自用无余电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