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
金昌市洁源风能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单位)以一般程序方式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企业(单位)名称及许可事项如下:
1.金昌市洁源风能发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2.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3.投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4.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本机构将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各企业(单位)颁发、送达许可证。
联 系 电 话:0931-2954878
监督投诉电话:0931-2954856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