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要求,规范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行为,甘肃能源监管办、甘肃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集中报价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管理流程、风险防控与监管要求,是国家政策在甘肃省电力市场的具体落地细则。
一、编制背景
随着甘肃省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深度不断提升,亟须构建符合新能源发电特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的市场报价方式。甘肃能源监管办会同甘肃省能源局,结合甘肃电力市场实际,共同制定了《方案》,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权责边界、完善监管机制,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新能源集中报价规范开展。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个部分,涵盖基本原则、工作流程、交易管理、自律监督、风险防控、市场监管等内容,形成了“准入有标准、运行有流程、过程有监测、违规有监管”的完整管理体系。
(一)基本原则
1.明确适用范围与定义。集中报价特指甘肃省内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中长期电能量(含绿电)交易中的集中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
2.报价主体和规模管控。仅允许同一集团省内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集中报价,禁止达成垄断协议;集中后总装机规模不超过上月末甘肃省电力市场内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
3.保持独立市场地位。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集中报价不改变企业独立市场地位、调度管理关系、交易结算关系;参与集中报价的企业及所在固定场所应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严格与本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相隔离。参与主体内部明确权责,纠纷争议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工作流程
对集中报价的申请、变更、退出、备案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全部通过甘肃电力交易平台线上开展。
1.申请流程。由发电集团委托群组内任一主体作为管理员发起申请,填报装机规模、报价场所等信息、提交集团证明材料;所有成员签署公平竞争承诺书并确认加入群组。电力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生效并完成系统标签建档。
2.变更流程。参与主体、装机规模、报价场所等发生较大变化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受理后公示5个工作日;变更后规模超出规定的,限期通过拆分群组、核减成员等方式整改,逾期暂停集中报价资格直至满足要求。
3.退出流程。分为单主体退出和全群组退出两类情形。依规履行相应申请、确认程序;除项目业主更换、破产清算、场站退役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甘肃电力交易中心3个月内受理1次退出申请业务;退出后仍对退出前的集中报价行为承担责任,违规行为可追溯处理。
4.备案管理。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汇总申请、变更、退出情况,报送甘肃能源监管办、甘肃省能源局备案。
(三)管理流程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受理集中报价申请,建立集中报价动态管理清单,并推送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已履行申请报价程序并审核通过的集中报价群组各发电企业,允许在指定报价场所进行集中报价;对未履行申请程序或申请未获批的发电企业不得进行集中报价。
(四)自律监督
明确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牵头开展政策宣贯和自律管理;参与集中报价的发电集团每年2月底前提交报价行为分析报告,开展合规自评估。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做好集中报价服务保障和数据监测工作,会同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做好市场监管配合工作。
(五)市场监测与风险防控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应健全新能源集中报价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集中报价价格预警区间和管控措施,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监管部门批复后实施;会同甘肃电力调度中心开展常态化监测,依据预警触发条件执行相应管控措施,定期报送市场监控分析报告。
(六)市场监管
甘肃能源监管办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集中报价行为进行监管,将集中报价交易纳入电力市场数字化监测范围,实行动态监控。对利用集中报价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强制取消集中报价关联关系,整改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电力交易中心、调度机构配合开展违规调查取证、数据追溯和执行工作。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政策宣贯。甘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做好《方案》政策宣贯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开展集中报价。
二是强化监测监管。甘肃能源监管办指导市场运营机构持续开展集中报价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运行风险,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维护电力市场良好秩序。
三是动态优化完善。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甘肃省电力市场发展实际,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效果,持续优化相关管理要求。